2021年大良北区等九个社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012-20012026-0055 项目名称:2021年大良北区等九个社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81,376.76 最高限价(如有):2181376.7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大良北区等九个社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③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9 日至 2020年 12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