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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3-202012-hzhd100-0063

项目名称:2020年11月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568,800

最高限价(如有):2568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11月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根据国家、水利部和《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对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4、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2  08 日至 2020 12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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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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