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1-202012-814109-0001 项目名称:台山市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台山市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调研、设计、开发、安装、测试、实施、试运行、验收工作,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2)响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响应,但不包括设备中采用进口配件。(本响应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响应人应对所有响应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响应。 (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响应人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响应人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6)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汇入指定账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5)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0年 12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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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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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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