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茶山镇人民政府茶山镇榕垌村一、榕垌村二、茶山村、渤垌村一、渤垌村二、丰垌口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1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3-202012-263-0056 项目名称:茶山镇榕垌村一、榕垌村二、茶山村、渤垌村一、渤垌村二、丰垌口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1,463.47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信宜市茶山镇人民政府茶山镇榕垌村一、榕垌村二、茶山村、渤垌村一、渤垌村二、丰垌口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预算价(元) | 榕垌村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340203.72 | 榕垌村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360660.07 | 茶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726128.13 | 丰垌口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386559.91 | 渤垌村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375687.19 | 渤垌村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322224.45 |
备注: 1. 采购项目详细内容、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报价方式且低于本项目各分项每标段最高限价的96%(下浮率>4%)进行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2). ; (3).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如为新公司成立,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年 12 月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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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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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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