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询比公告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机力通风冷却塔设备 |
| 二、项目编号:2020110203011613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配置 1 台 7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2MW汽轮机发电机组、湿解系统,全年处理入厂垃圾 25.55 万吨。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冷却塔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土建部分由采购方负责),型式为逆流式机力通风冷却塔,2台塔一字并列,每台额定通过冷水量为2250t/h,总冷却水量为4500t/h的功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冷却塔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土建部分由采购方负责),型式为逆流式机力通风冷却塔,2台塔一字并列,每台额定通过冷水量为2250t/h,总冷却水量为4500t/h的功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详细设计资料,2个月具备供货条件,自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自采购方通知进场安装后10天内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5天内调试完成。(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鹤伊公路西侧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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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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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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