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G-2020080
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小区可信身份证认证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2.965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6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金额 | 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完工) 期限 | 交货(服务)地点 |
1 | 福州市东山丽园智慧安防小区可信身份证认证系统项目 | 1项 | 229654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付 |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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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投标人所投产品“5口千兆交换机 、16口交换器”为国家强制性3C认证、节能减排产品,须在评标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CCC)证书复印件及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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