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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综合生产楼电力引入施工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0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综合生产楼电力引入施工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综合生产楼电力引入施工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综合生产楼,建设地点位于位于西双版纳度假区二期邦热路与庄格路交叉处,雨林畅享小区北东侧,地上建筑面积约 588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97.20平方米,主体框架结构,地上共五层,建筑高度为19.50米。一层为大会议室及餐厅、厨房办公室等,层高为5.1米。二层至五层为办公室、会议室等,层高均为3.6米。

2、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综合生产楼电力引入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3、项目预算:含税1391262.58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壹仟贰佰陆拾贰元伍角捌分)增值税税率9%。预估金额不做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采购结果和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4、工期:_40_日历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含有效期页)。

4、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含有效期页)。

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应答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相关证书单位名称需与应答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页及延续注册页,且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若换证、补证期间须提供网站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自2017年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自2017年至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6)应答人必须确保应答人本身和基础产品供应商不在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

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采购过程所造成的损失。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3.1.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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