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居民用无线远传燃气表采购
2018年度居民用无线远传燃气表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公司所属企业2018年度所需的居民用无线远传燃气表采购。在确定中标人后,城燃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根据城燃公司指令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1.1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2018年度居民用无线远传燃气表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推进工程所需的2018年度居民用无线远传燃气表采购(含运输)以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
1.3采购合同的履行以采购金额为限,采购规格型号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采购金额达到中标总价,则合同履行完毕。若合同生效15个月后采购金额未达到中标总价,合同终止。
招标清单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合计 |
1 |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 | Q=2.5m³/h | 台 | 57200 |
2 |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 | Q=4m³/h | 台 | 2100 |
3 | 无线远传IC卡膜式燃气表 | Q=2.5m³/h | 台 | 41320 |
4 | 无线远传IC卡膜式燃气表 | Q=4m³/h | 台 | 1600 |
1.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浙江省内)。
1.5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到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无线远传燃气表制造商;
2.1.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1.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1.4投标人须具有无线远传燃气表的防爆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1.5投标人须具有无线远传燃气表的型式批准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6、2017年三年为城市燃气运营商供应无线远传燃气表的销售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销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3.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8:30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7:00;
3.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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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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