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J2020-049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规定范围入河(海)排污口深度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编号:ZHGJ2020-049
2、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规定范围入河(海)排污口深度溯源项目
3、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拾肆万叁仟两百元整(¥943200.00),各包组预算金额如下:
包组一:人民币柒拾陆万叁仟两百元整(¥763200.00)。
包组二: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4、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一: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规定范围入河(海)排污口溯源服务 1项;
包组二:珠海市金湾区名都排洪渠深度排查和污染的溯源技术服务 1项。
5、服务期:
包组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成果需于4月30日前完成)。
包组二: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成果需于4月30日前完成)。包组二: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注: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报价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磋商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2、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参加磋商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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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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