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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校内应急抢(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0_014212_302-JH0095-XM001

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校内应急抢(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校内应急抢(临)修工程施工,施工包含土建、结构、市政、给排水、电气、暖通、防水等。用于学校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3.5 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3.6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8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3.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0至2020-12-17,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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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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