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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一体式移动发电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0-12-10


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一体式移动发电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一体式移动发电车采购招标人为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体式移动发电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一体式移动发电车采购

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项目概括:济南东区供水有限公司采购1辆不小于500KW一体式移动发电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整车检测报告;

3.3投标人须具备改装车生产企业对应的由工信部网站上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须提供改装过的电源车产品型号、截图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批次目录);

3.4投标产品的柴油发电机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OEM合作证书、整机检测报告及泰尔产品认证证书;

3.5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设备的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厂针对所投品牌车辆规格型号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或者同一原厂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同一制造商的产品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4. 投标备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日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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