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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财务部非运输企业和企业年金基金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ZTSYJCGS2020-0832
2020-12-11

沈阳局财务部非运输企业和企业年金基金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0-0832)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财务部非运输企业和企业年金基金2020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 无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6.1.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并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对非运输企业和企业年金基金2020年至2024年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并发表专业审计意见。

6.2.按照审计行业公认的标准、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原则,对非运输企业各级次单位合并、个别会计报表分别出具年度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情况报告、管理建议书。

6.3.遵守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

6.4.选派能够胜任本项目审计工作、数量足够的人员,确保审计质量。

6.5.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沈阳局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沈铁财〔2020〕63号)有关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A11,A12,A13,A14,A15,A16,A17,A18,A19,A20,A2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供具有150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审计国铁集团所属一级企业的业绩,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6.不允许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7.已审计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19年年度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相应公司的分包投标。具体如图: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并购买谈判文件。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8:00时起至2020年12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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