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电工程宜城刘猴4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锚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0-12-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城市西南部刘猴镇和孔湾镇
一、招标条件
综电工程宜城刘猴4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已获得了湖北省发改委批复。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现将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规模: 刘猴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为40MW,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共安装16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电机组。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西南部的刘猴镇和孔湾镇,风电场区域一机位分布在杨湾村、杨李村、云台村、猴垱村、刘猴村、前程村等村庄范围,区域二分部布在孔湾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风电场的可布机位点总数为16个,16个机位坐标已确定不得更改位置,单机容量为2.5MW,总装机容量4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中央监控系统(具有远程监测功能、具备免费OPC,具有远程功率集中控制功能,SCADA系统可以接入风电场测风塔数据,有功/无功可调,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箱变(如风机本体自带)等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保修、验收、技术服务和资料要求,整套塔筒设计及供货、基础锚栓设计及供货、监造、安装指导、技术服务和资料要求及风电机组基础设计技术支持、复核和督导等,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卸车位置为安装位置,机位车板交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按合同中工程节点自分批交货,2021年8月15日前全部交货(具体节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部分)。
2.4计划工期:约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单机容量2.5MW等级的成熟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运行业绩的制造厂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风电主机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投标申请人具有ISO9000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
(4)投标机型应满足[2014]412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具备权威机构有效认证(设计认证、型式认证等)和测试报告(如投标人有引进的原型机的国外认证书,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标准静态功率曲线、保证功率曲线(即对应风电场实际空气密度及湍流下的动态功率曲线)、推力系数(Ct)、功率系数(Cp)、噪音等级、电网特性的测试报告;投标人投标时若尚未取得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证书及报告,应承诺在中标后首台并网之前取得认证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需时间;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2018-2020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投标人近3年(2018-2020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标的情形;
(13)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级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机型应具有单机容量2.5MW机型,应有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安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2.5MW及以上容量的类似风电机组合同容量须达到50MW,至少有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业绩。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到2020年12月21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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