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410-2701-499-B1
2.项目内容:72412-PC-PS01-1001-A吊车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在2013年-2017年内应具有至少6台(套)成功运行,且在石油或石油化工项目中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使用业主名单、使用地点、安装和开车年份、联系方式;同时提供制造厂(商)的资质证明及同类设备的制造、技术规格、生产能力、主要部件材料,合同复印件。 2.投标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QB型75t防爆桥式起重机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和维修为A级(提供证书原件), 并提供整机的防爆合格证及型式试验报告(QB型75t防爆桥式起重机及以上)。 3.投标商必须是起重机的专业生产制造厂家并具有生产安全许可证。投标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应通过ISO9000 、ISO14001、 ISO18001系列质量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20日15:00时至2018年3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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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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