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NX-2020-0410号
项目名称:永宁县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永宁县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④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验原件)⑤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缴存证明原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⑥ 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业务的备案证明原件;⑦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注: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 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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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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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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