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7-QB200607)
一、招标条件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筹集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1)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的香港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协助银行编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业绩公告等定期报告;
(2) 执笔起草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通函及公告、内幕消息、须予披露的交易等临时性公告等法律文件;
(3)协助银行与香港联交所之间的沟通,就联交所及香港的其他监管机构发出的提问,代表银行作出口头或书面回复;
(4) 协助银行遵守不时生效的《上市规则》及履行《上市规则》中规定银行上市后须遵守的持续责任,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5)按照银行的需要及要求,以及《上市规则》及香港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对银行董事等相关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
(6)提供银行所需的一般法律咨询。
2、服务期限:三年,按每年的服务费用报价。
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依照注册地相关规定成立并具备香港H股上市公司相关的境外司法管辖区的律师业务资质,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至少3家H股上市境内银行提供过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3、具有较强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执业律师团队;
4、企业信誉良好、业绩优良,内部管理规范,风控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12月15日 08 时 30 分到 2020年12月21日 16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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