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2017-AL-087
1、招标条件
受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厂内机组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厂内机组改造工程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送达至招标人现场
2.5招标范围: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厂内机组改造工程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3.2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投标人至少经过十台套三年以上电厂工程成功运行实践,证明其是成熟可靠并经国家级鉴定的产品。投标方产品应投标方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运行并超过三年已证明安全可靠国内使用业绩。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在电厂业绩(附三份以上技术协议首页及签字页)。
3.7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8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3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4.1.1访问,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4.1.3通过访问原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进行登录。
4.2未在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原内外部用户,请点击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3日9:00起至2018年3月29日16: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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