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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井下辅助运输设备租赁及专业化服务招标公告
2020-12-14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井下辅助运输设备租赁及专业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下辅助运输设备租赁及专业化服务

招标编号:CWEME-202101NTLWG-S001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1.项目简介: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井田面积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2.招标范围:

2.1辅助运输租赁设备:12台人车、6台指挥车、11台料车、2台运管车、3台装载机、1台洒水车、1台升降车、4台混凝土搅拌车、1台双向车、1台吸污车、2台检修车、1台多功能铲板车及配套能源添加附属设施。

2.2专业化服务:所有车辆配套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巷道设施维护等综合服务。

2.3租赁及服务时间:3年,服务期内因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管理政策变化,应按政策执行,双方互不追责。招投标双方签订的合同按照每年壹签,每年签订的合同服务期均为壹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3.2投标人近5年(2015-2019年)独立承担过2个(含)以上千万吨级矿井辅助运输设备租赁或专业化服务或设备维护的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投标人近半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为准)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8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417时至20201229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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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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