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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八中学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J-2020-HW145-1

项目名称:吉林市第十八中学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项目一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吉林市第十八中学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项目一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 磋商文件编号:HCGJ-2020-HW145-1

2. 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第十八中学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项目一标段。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2.4招标范围:高中专项和薄改专项信息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2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磋商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 年12月15日至2020 年12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在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算,也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当于2020年12月28日13:30时之前送达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保证金:10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12月28日13:30时在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9. 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电力集采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工农路75号

联系人:李廷林

联系电话:18543223545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联系人:马小越

联系电话:0432-63331599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2.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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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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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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