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EAST查询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YHNMGFH-2020-3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为确保招标人行内EAST数据报送,应对分行当地银保监局个性化需求的分析、处理、加工、报送能力,现需引入服务供应商1名完成EAST查询分析系统(含自助分析可视化平台软件)的建设,具体服务的内容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测试、推广上线等服务。实施进度要求:从系统开发至系统上线建设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55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5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具备大数据分析类业绩1份;
2.4投标人提供的自助分析可视化平台软件应经过合法的授权,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2.5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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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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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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