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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1上半年计划重整脱氯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0-12-15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1上半年计划重整脱氯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0-11-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1上半年计划重整脱氯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脱氯剂,拟在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上使用。分别用于脱戊烷塔进料脱氯剂、氢气脱氯剂、放空气脱氯剂。

最高限价:111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总库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30日起,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付相应的货物及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支付60%货款,性能考核合格后凭炼油厂出具的合格说明支付30%货款,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投用后6个月,无问题后见炼油厂确认的《物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款。(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5449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赵广友       联 系 方 式:0459-6707463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脱氯剂(脱戊烷塔进料)

投标企业型号

立方米

44

 

2

脱氯剂(放空气)

投标企业型号

立方米

20

 

3

脱氯剂(重整氢气)

投标企业型号

立方米

76

 

备注:不填写规格型号将废标,吨袋包装提供托盘。

2.3技术要求

见《大庆石化公司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脱氯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产品标准要求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3.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3.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5 其他须说明事项

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首次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提供相关资料与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脱氯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公告-2019-067号】中国石油集团《2019年炼油催化剂、添加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的H1包:脱氯剂内甲级供应商,须提供:

3.1 资质要求

3.1.1 营业执照;

3.1.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1.4 提供《大庆石化公司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脱氯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中“4、对卖方产品投标技术方案的要求”的相关资料。

3.2 使用业绩要求

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国内(不含港澳台)8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连续重整装置中脱戊烷塔进料脱氯剂、氢气脱氯剂、放空气脱氯剂的采购合同,每个剂种提供至少一份。每种投标产品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需确认是否为连续重整装置),使用产品的名称、生产厂,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3.3 企业信誉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0-12-15 08:00:002020-12-21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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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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