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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储运部化工码头5#泊位前沿桩基护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12-16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储运部化工码头5#泊位前沿桩基护底工程已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储运部化工码头5#泊位前沿桩基护底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上海石化发〔2020〕3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上海石化储运部化工码头5#泊位前沿桩基护底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石化储运部化工码头5#泊位前沿桩基护底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运部。


2.3建设规模:对5#泊位前沿采用软体排+抛填块石加固的防护措施,工程范围为从码头东端边界线以东35m位置开始,向西240m,海侧防护边界距离码头前沿线32m,总体形成240m×32m的防护范围。在码头防护范围放置软体排并在码头前沿2m范围内抛填块石至-15m平台并向海侧放坡,坡比1:3。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935.82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约为716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122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前沿桩基护底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港口或码头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港口或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港口或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


(3)安全负责人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港口或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其他: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12月 17日09 时 00分至 2020年 12月22日17 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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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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