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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门电厂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16

华能海门电厂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209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门电厂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海门电厂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项目。

2.2项目简介:开展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的研制以及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学习和研究,进行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的开发,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通过机器人组的超融合实现整体智能、完全自主、全域适用的自主智能机器人值守功能,通过采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神经形态技术的机器视觉和听觉的研究和基于人工智能自适应学习的模式识别技术,以及机器人组自主反馈和智能响应的研究和开发),实现电厂机器人多过程操作和智能监盘,辅网集控监盘和操作的功能(具体研究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门电厂自主智能机器人电气和辅网值守系统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1年。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类(电源工程类)特级调试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整组调试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投标人拥有三名及以上的高级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的具有较高科研素质的团队,相关专业涵盖热工、热能、电气工程自动化等。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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