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海缆铺设和挖沟分包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海缆铺设和挖沟分包施工 |
| 完工期: | 15日历天 |
| 项目概况: | 涠洲11-2油田位于南海北部湾海域内,距离广西北海市西南约82km处,距东北部涠洲岛39.5km。区域构造上处于南海北部大陆架北部湾盆地涠西南凹陷2号断裂带中段下降盘,涠西南凹陷盆地中央位置。油田所处海域水深40m,年平均气温23.0℃,每年5月份~11月份为台风季节。探明地质储量为650.56×104m3,控制地质储量153.52×04m3,动用储量472.26×104m3。涠洲11-2油田周边有多个在生产油气田,构成涠西南油田群生产设施及输油管线,其中距西部涠洲11-1油田约6km,距东部涠洲12-1油田约12km,距离已建的WZ6-9/6-10平台直线距离为4.0km;距离已建的WZ11-2 WHPB平台直线距离为2.8km。 |
| 项目所在地: | 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现场 |
| 服务内容简介: | 海油工程-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海缆铺设和挖沟分包施工,工作范围主要包含:新建1条WZ6-9/6-10 WHPA至WZ11-2 WHPC平台间4.0km海底电缆安装,海缆埋深1.5米;海缆两端平台侧裸露部分后保护,6m×3m×0.3m规格菱形压块及悬空部分沙袋填充;海缆倒驳后的性能测试,海缆两端拖拉上平台及锚固、做头、连接、打压、测试等工作配合;平台WZ6-9/6-10 WHPA至WZ11-2 WHPC 间两条4.0km海管后调查,含埋深后调查;海管埋深为1.5米;剩余海缆材料复原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书》。 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于2021年6月份进行海上施工。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商书面通知为准,承包商将提前15个自然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至少两项海缆铺设和挖沟业绩(每份业绩合同中需同时包含海缆铺设和挖沟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投标人单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船舶明细,施工设备明细,施工海域,作业水深,海缆尺寸及规格,施工时间及工期等。) (2)业绩中所提到的船舶需与本次投标船舶保持一致; 4、船舶资源要求: (1)所有施工船舶须为CCS级或其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船舶尺寸须满足:船长≥70m,船宽≥18m,设计吃水≥2.5m;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具备8台定位锚并且通过中控系统操作8台锚机移船,或具备DP定位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铺缆船在铺缆作业期间须满足蒲氏阵风5级风力,有义波高1.5m正常作业,7级风有义波高2m现场抗风。投标人须承诺现场抗风期间不损坏海底管缆。 5、埋缆机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船舶资料须证明埋缆机埋缆能力须一次性满足埋设深度1.5m要求且装配必要的监视装置,投标人需提供埋缆机埋设海缆至少埋设深度1.5m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完工确认单等。 (2)若为新制造埋缆机,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海试,并得到招标人及第三方认可。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到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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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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