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滨海新区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DFRXZC2020-17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RXZC2020-174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2315.0万元 最高限价:231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初步确定时间为3年,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双方协商,视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5)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作为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到 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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