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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5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郑指挥部管辖片区项目(钢材、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2020-12-17

中国铁建15局 集团 新郑 片区项目 (钢材、 钢绞线 )采购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CRCC- WH JC-2020- 184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铁 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新郑 指挥部管辖片区项目 招标人为 中铁 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新郑 指挥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材、钢绞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根据集团公司《加强工程公司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中铁十五局四公司搬迁新郑等实际情况,为践行公司“专业化发展、属地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模化提升、效益化增长”的发展路径,推动公司迅速跻身属地建设龙头企业行列,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成立新郑指挥部,负责区域内所有项目的人力物力协调、物资集采组织、经管把控、安全质量进度监管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 .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 )《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 2017 】 123 号);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 )财务能力: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物资 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 MA 或C 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 符合资格要求的 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 针对本包件 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钢材 包件生产厂家要求 在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且在“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 公布的“郑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报价钢厂范围内, 具体以买方要求为准。

4 . 2 . 2钢绞线 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钢绞线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量不低于 5 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 MA 或C 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 针对本包件 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2 月 28 日17时 00 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平台( https:// )注册成为会员,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 CA 锁所需资料及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下载中心 -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通过平台( https:// )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 1 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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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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