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垃圾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0-515

项目名称: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垃圾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垃圾处理场除臭灭蝇项目,包括:除臭治理使用药剂必须为微生物制剂,有益生物菌含量≥0.5×109cfu/ml。

5.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

5.3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起7日历天交货;

5.4质保期:1年;

5.5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起7日历天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2)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0年1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