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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华惠电一号锅炉吹灰系统疏水回收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8-03-29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惠电一号锅炉吹灰系统疏水回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80501420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神华国华惠电一号锅炉吹灰系统疏水回收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工期:计划在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根据机组停机安排进行,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检修计划时间如有变动,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5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6.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6.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管道);

6.6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7 2015年3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8 2015年3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6.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11 业绩要求: 从2015年至今,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维护或检修3项及以上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无维护原因造成影响机组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

6.12 经营范围:具备从事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范围;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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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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