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保、水保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FWGZ-20201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保、水保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387007,下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9]235号”文批复立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0] 230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祁县人民政府筹措。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解决。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现对该项目环保、水保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208线清徐县常家庄至晋中长治界一级公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常家庄村东南(国道208线K825+400处),终点位于晋中市祁县来远镇北关村东南(国道208线K879+085处),与长治境内国道208线改建工程相接,路线全长55.416公里。全线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分别为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桥长3295米/23座(不含互通,包含75米/1座跨铁路转体桥),隧道4342米/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治超站1处。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全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服务招标,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内容:
①开展施工期环保监理工作,编制完成环保监理报告;
②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编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
③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取得备案证书;
④协助业主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⑤出具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⑥协助业主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水土保持主要工作内容:
①开展施工期水保监理工作,定期提交水保监理报告,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②开展施工期水保监测工作,定期提交水保监测报告,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③根据取土场、弃渣场位置和数量的变化情况,编制完成水土保持优化方案;
④开展本项目水保设施自验和评估等服务,完成本项目竣工水保验收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⑤出具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⑥协助业主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成果要求:满足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①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经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 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的环境监测),并且合法有效;
②具有水利部们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
①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工程的环保监理或环境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
②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理或水保监测或竣工水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
当1项业绩能够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时,可分别予以认定。
项目负责人:
①环保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环保监理或环境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水保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水保监理或水保监测或竣工水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2019 年营业额大于 200万元人民币,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满足2019 年营业额大于 200万元人民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每个成员至少满足资质要求中的一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7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12-17 18:00:00 至 2020-12-24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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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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