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海采(2020)1066号/TXJ-010-2020253
项目名称:无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营造地区环境的优美,对花园路街道辖区无主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及消纳等,清运车辆要求是具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提供的达标合格车型,车辆额定载运量5m³和25m³,拟招一家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使用的运输车辆需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门要求,上路运输车辆为京牌,开展工作前针对本项目须办理渣土运输及消纳资格。无主垃圾外运及消纳,运距35KM。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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