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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一回路主设备响声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18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一回路主设备响声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211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荣成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一回路主设备响声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一回路主设备响声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编制响声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提交监测数据报告;

2) 分析监测数据(含甲方已有和正在监测的数据),确定响声的位置以及出现响声的原因;

3) 分析评价响声对相关设备密封性能、力学性能、长期运行安全性等的影响;

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5) 协助回答核安全审评问题,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承担的核电厂核岛设备技术改造、维修或核电厂技术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8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3 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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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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