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横栏镇横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0-1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11-hl031-0021 项目名称:横栏镇横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17,151.15 最高限价(如有):3280995.5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横栏镇横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横栏镇横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中介预算工程量清单。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且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年 12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