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第一批通用电气设备采购买方为国内通用设备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155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重新公告仅对本项目第2包进行重新招标。招标范围为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包号 | 包内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2 | 2-1 | 11851454 | 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PJG770-10Y\10kV\630A | 10 | 台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羊场湾煤矿 |
2-2 | 11851457 | 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QJGZ770-400/10\10kV\630A | 5 | 台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羊场湾煤矿 | |
备注 | (1)交货地址: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或按照招标方要求。 (2)上述招标货物物料描述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应满足第五章 货物技术要求中的描述及招标澄清。 (3)投标人应按包次号进行投标,不可选所投包次中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6)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2016年或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能代表所投标产品的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防爆合格证及矿用产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近五年内(2012-2017年,下同)的销售业绩清单;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台套近五年内类似产品的合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买卖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数量等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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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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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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