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盐池青山15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国华盐池青山15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
招标编号:CSIEZB18010190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国华盐池青山150MW风电项目68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8座钢筋混凝土(混凝土采用商砼)风机基础承台、桩基础(包括铁件和预埋管预埋、防水、钎探、探坑施工);
设计地坪标高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基坑开挖采用360挖掘机;
基础环的卸货、安装、就位、找平;
68组沉降观测基准点及基础沉降观测点施工;
68座箱式变压器基础(包括铁件和预埋管预埋);
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接地系统施工,接地电阻测试(必须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接地检测报告);
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国华能源投资公司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指导意见》要
求,甲方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考核30万元;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负责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负责协调盐池县政府、青山乡政府、盐池国土资源局、盐池林业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开工协调及土地征地协调事宜,地方民事协调、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调均由中标单位处理,协调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由于当地民事关系复杂,机位可能调整,由于机位调整或机位数量变化,相关协调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只考虑施工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不变);
钢筋模板需采用5-8m为一组拼接而成;
由于现场地质情况复杂中标单位负责风机基础钎探、探坑,并承担相关费用。
风机平台补偿协调费每个1万元,共68万元,待中标单位和当地政府签订协调后计入结算。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青山乡。
2.3计划工期:工期1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具体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电力行业标准DL/T5210.1-2012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5个(含)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风机基础施工项目(须附体现风机基础施工合同相关页证明,业绩表无效)。
3.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已经注册成功的不必重复注册。
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2018 年4月2日至 2018 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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