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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0-12-22

项目概况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MZB-2020-75

项目名称:阳原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518000

最高限价(如有):1518000.00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3)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相关材料(须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须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银行2020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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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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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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