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输电线路材料导地线
第四次集中招标活动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0711-18OTL0022100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各标包的物资类别见下表:
2.1导地线(招标编号:0711-18OTL00221002)
物资类别 | 包号 | 备注 |
---|---|---|
330-750kV钢芯铝绞线 | 包1-包13 | 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可外购外协 |
220kV钢芯铝绞线 | 包14-包24 | 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可外购外协 |
35-110kV钢芯铝绞线 | 包25-包33 | 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可外购外协 |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铝合金芯铝绞线、铝合金绞线 | 包34 | |
镀锌钢绞线 | 包35-包37 | |
碳纤维复合芯导线 | 包38-包3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仅接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输电线路材料集中招标活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见本章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三年,查询告知函在投标截止日有效,且查询期限截止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自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若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核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失信惩戒
5.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5.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时应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出具之日为开标当日前一个月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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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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