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GZFCG20201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财政局2021年度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在惠东县设有支行级以上经营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且只接受同一银行系统内,由上级管理行授权的一家惠州市惠东县内的支行作为响应供应商,不接受支行以下级别的银行机构。
(3)在惠东的经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约事件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人民银行惠东支行最近一年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结果B档或以上。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在惠东县设有支行级以上经营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且只接受同一银行系统内,由上级管理行授权的一家惠州市惠东县内的支行作为响应供应商,不接受支行以下级别的银行机构。
(3) 在惠东的经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约事件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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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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