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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22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武装押运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编号:NMGZC-CG-2020-04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提供每日早晚接送款箱至巴彦淖尔市分行金库武装押运服务。在营业时间内(中午除外)车辆为两方提供中途临时性调缴款武装押运服务,到储蓄网点缴协款、重要凭证(含有价证券提供武装押运服务)。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585000元/年(含税),三年采购估算金额为1755000元(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85000元/年(含税),三年为1755000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2供应商需持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自2017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自2017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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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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