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型养路机械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20-135(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型养路机械维修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标段通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 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和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生产企业取得的ISO9001:2008或GB/T1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二维码在网上查验时与实际内容相符;授权代理商应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授权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国外认证或授权证明必须附有中文版。
4.投标单位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维修及售后必须在全路范围内有维修业绩,附2018-2020年度内的合同。
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网上年检符合要求,二维码在网上查验时与实际内容相符。
7.投标单价应为不含税单价。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各标段分包要求:
第一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空调维修1-70项:要求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单位必须出具空调系统的部验认证文件,具有DYK-A、DYK-B和电空调的维修能力和零配件供应能力。
第二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ALC维修1-17项:要求投标单位为大型养路机械电气配套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大型养路机械电气配套厂家和销售授权书证明,具有硬件检修、软件维护和零配件供应能力,具备现场检测和维修能力。
第三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TGCS维修1-6项:要求投标单位为大型养路机械电气配套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大型养路机械电气配套厂家和销售授权书证明,具有硬件检修、软件维护和零配件供应能力,具备现场检测和维修能力。
第四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激光准直装置维修1-176项:要求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提供与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装机配件生产厂家一致的产品,投标单位必须出具激光准直装置生产审批文件,核心部件更换后中标单位根据用户需要进行现场调试作业参数。
第五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冬检重点集中检修1项:要求投标单位为大型养路机械整机生产厂家或配套生产厂家,并提供为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配套产品的审批文件,对检修项目必须达到《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则》(铁总运〔2013〕166-171号)中各车型年修标准。
第六物资包号:大型养路机械电气系统检修1-9项:要求投标单位为大型养路机械整机生产厂家或大型养路机械电气配套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单位须具有大型养路机械电气控制配件的研发、生产、维修资质,包含电气系统检修项目、静态调试整车电气系统各控制机构的技术性能、动态标定整车作业控制系统参数、现场突发故障的处理,对检修项目必须达到《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则》(铁总运〔2013〕166-171号)中各车型年修标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12月27日止,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200_元人民币,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重新报名)。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发送报名表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
3.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标书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开票信息。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信息表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710971356@qq.com,报名资料不全、标书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使用电话或传真进行确认)。
5.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名表所填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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