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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各小区及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西北狼园充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22

青河县各小区及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西北狼园

充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河县各小区及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西北狼园充电站施工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河县各小区及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西北狼园充电站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青河县各小区及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西北狼园充电站施工项目

2.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西北狼园景区

2.3 工期计划: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临时道路、场地平整硬化、设备基础施工、充电设备接线安装、市政辅助设施施工、准备验收资料,配合工程验收(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三个及以上已完工施工工程业绩;

3.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的公司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

3.6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3日10时至2020年12月29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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