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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监狱垃圾清运项目磋商公告
2020-12-23
公告
河南省新郑监狱垃圾清运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0148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新郑监狱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0148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新郑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1 采购内容:河南省新郑监狱狱内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及狱外行政区垃圾;少量建筑垃圾及其他难以处理的垃圾。3.2 服务期限:1年。3.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合格标准。3.5 包段划分:1个包段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1包:

4.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
4.2 供应商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3 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有以上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询入口:“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中“信用分类查询”下相应类目)。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查询结果)。
4.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9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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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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