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西梧州市
项目整体进度: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8-SD-GXGS-0000-1-0016-1/1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长洲水利枢纽2018-2020年度泵站河道清淤项目招标 | 广西长洲水利枢纽2018-2020年度泵站河道清淤项目,包括库区13个泵站河道清淤工作(视情况每年确定)、坝区上游福全沟附近清淤工作(视情况每年确定)、其他由发包人提出的清淤工作。 |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 1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长洲水利枢纽2018-2020年度泵站河道清淤项目招标 | 一、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且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中电投南方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或者这些材料的副本。 6.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专项资格: 1.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的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业绩:投标人必须在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类似水利、航道、港口工程清淤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工作内容页面)。 3.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历,曾担任过至少2个清淤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年龄55岁及以下。(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署名的合同、验收证明、业主方证明或项目正式任命文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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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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