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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托口水电厂生活营地综合楼整改(二期)招标公告
2018-04-04
五凌电力托口水电厂生活营地综合楼整改(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托口水电站位于沅水流域上游,坝址在湖南省洪江托口镇下游河段,上距托口镇3.5km,下距江市镇11.0km,距怀化市74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4500km2,多年平均流量540m3/s,是沅水干流的第5个梯级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等其它综合利用要求。工程等别属Ⅰ等大(1)型,总库容13.84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0m,死水位235.00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12.49亿m3,调节库容6.15亿m3,水库淹没面积4761hm2,为不完全年调节电站。电站装机容量830MW,多年平均发电量21.31亿kW·h。
托口电厂生活营地综合楼部分楼层使用多年从未进行过二次装修,房间隔音效果差,家具设备陈旧,卫生间设施损坏严重。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提高员工住宿舒适性,急需整改。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员工宿舍整改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四章附件四)。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
3.6.3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1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第三方管理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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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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