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GXTC-181707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水煤浆添加剂 155万吨(满足155万吨合格成品水煤浆所需添加剂)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分批交货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车间现场招标方指定地点
注: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务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批)、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准备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属于化学危险品的产品须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报价人应具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及运输能力,须为所供货物的生产商,并具有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运输、储存该货物的相关资质及货物供货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有水煤浆气化装置的使用业绩,且使用效果良好,出具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的使用报告或在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装置成功试用的报告),投标方必须具有属于自己的添加剂研发能力和供货量,能根据用户煤种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添加剂配比,保证煤浆的各项特性。
4.3 所供货物的生产商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全部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若有相关从业证须提供)。对产品的包装、运输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报价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前将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等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至gxxjfb@163.com,以便核验,购买文件及核验完成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及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单位资质、规模、质量保证措施等调研考察的权利,如经调研考察发现与标书提供有误或不具备实际运输能力等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被取消后,中标人由专家推荐的其他投标单位顺序获得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六、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6.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6.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4月5日09:00,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4月12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按项目出售,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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