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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茂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茂县“6.24”地质灾害S448叠溪至松坪沟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R-20201201

项目名称:茂县“6.24”地质灾害S448叠溪至松坪沟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227.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7.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茂县“6.24”地质灾害S448叠溪至松坪沟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1家、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国家、省、市其他相关规范、法规和文件。

2.本项目须派驻专业团队服务于本项目,服务于本项目人员须是响应文件本项目配置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依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报告需进行三级复核机制。

4、保证采购人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

5、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职业道德、廉政纪律以及保证执业质量。

6、成交人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严加保密。

7.对委托的工程项目按要求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相应审核报告。在工作期间对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提出的专业性问题进行答疑,并对结算工作予以相应指导等,签订合同后在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出具审核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资质处于责令整改期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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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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