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炉受热面高温纳米陶瓷喷涂项目,项目业主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196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市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概况: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炉受热面高温纳米陶瓷喷涂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产SG—2093/17.5—M910型亚临界参数锅炉,计划在4号机组计划检修时对受热面进行喷涂:
#4炉受热面高温纳米陶瓷喷涂范围:国华锦能公司#4锅炉喷涂位置:(1)R/L6吹灰器下方折焰角区域水冷壁;(2)炉膛喷燃器区域水冷壁;(3)短杆吹灰器出口水冷壁周围。处理面积共计1156.19平米。
2.4 计划工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A: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 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受热面高温纳米陶瓷喷涂业绩3个; B:3个业绩喷涂面积不少于2000㎡,且效果良好; C: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签字盖章、喷涂面积、工期等关键信息页)、业绩的效果评估报告或使用方的效果证明(须加盖使用方公司公章或者使用方技术部门章)(合同中不能体现机组容量的,请在效果评估报告或使用方的效果证明中体现)。
6)投标人使用的主要喷涂材料应具有高温纳米陶瓷技术类的产品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高温纳米陶瓷产品必须提供测试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含抗热震性能测试、发射率测试、耐腐蚀性能测试和耐磨损性能试验等内容,报告测试单位必须是高校或科研院所等专业测试单位,测试报告必须经测试单位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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