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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管理区委员会定点会务接待、定点文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定点广告服务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24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管理区委员会定点会务接待、定点文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定点广告服务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        联系方式:0538-5369197(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泰山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县(区)创业47号        联系方式:15853804413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管理区委员会定点会务接待、定点文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定点广告服务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9720200200009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定点会务接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电梯安检合格证书(如有);具备承办会议(泰山景区南天门投标单位80人,其他地区150人规模)能力,具备大中小多种规格会议室类型,并提供全部客房、会议、餐饮服务;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B定点文印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C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在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D定点广告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31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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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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