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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项目工程高、低压电缆招标公告
2018-04-08
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项目高、低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项目,招标人为:承德御景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承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2015】25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或外部融资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高、低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项目
建设
本次招标设备为:高、低压电缆采购
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时间:暂定2018年630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围场玉泉48MW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具体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3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有3个以上风电场商业运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价格可覆盖,但必须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涉及诉讼及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提供国际或国家级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投标同等或以上规格技术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5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必须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同类产品在电网系统内无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认证,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已经进行认证的方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48日—20184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同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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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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