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投赛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投赛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绕城高速长江路收费站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0222GC20200133 1.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赛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绕城高速长江路收费站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1.3 工程基本内容:项目设计安装一套94.3KWp的碲化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使用寿命在25年以上。光伏电站输出清洁能源(绿色电力),预计年均发电量为9.62万kWh。 1.4 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1.5 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绕城高速长江路收费站 1.6 工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19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b.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c.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d.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4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5意向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 .为本标段提供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意向供应商通过寻求中间人、关系人帮忙,雇佣、聘用中间人与采购人沟通关系,或者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 4.7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 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0年12月25日9:00 至 2020 年1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5.2 采购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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