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BTJY07GCGK202017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9〕222号和师发改发〔2020〕3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8团 3.工程规模:1)127团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处理量为20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2) 新建管理站一座。及配套值班室、地磅、车库、洗车及消杀车间。(3)配备设施填埋作业车辆及垃圾桶等若干。 2)128团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处理量为21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2) 新建管理站一座。及配套值班室、地磅、车库、洗车及消杀车间。(3)配备设施填埋作业车辆及垃圾桶等若干。 3)125团建设规模及内容: (1) 新建处理量为35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 (2) 新建管理站一座。及配套值班室、地磅、车库、洗车及消杀车间。(3)配备设施填埋作业车辆及垃圾桶等若干。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 BTJY07GCGK2020175-01-01 | 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备标段 | 第七师128团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内的渗沥液处理设备。(具体设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中投标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市场不良行为纪录,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5日 00:00:00至2020年12月30日 00: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